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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规划中的四类村庄,你清楚吗?

DATA TIME:2020-10-31 访问量:3253 类型:设计百科

《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第九章“分类推进乡村发展”,明确提出“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,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、区位条件、资源禀赋等,按照集聚提升、融入城镇、特色保护、搬迁撤并的思路,分类推进乡村振兴,不搞一刀切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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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类是“集聚提升类村庄”,即“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在的一般村庄,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,是乡村振兴的重点”,集聚提升类村庄应当“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,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,激活产业、优化环境、提振人气、增添活力,保护保留乡村风貌,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”。“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,强化主导产业支持,支持农业、工贸、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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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类是“城郊融合类村庄”,即“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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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类是“特色保护类村庄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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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类是“搬迁撤并类村庄”,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、生态环境脆弱、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村庄,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,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,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、生态宜居搬迁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,实施村庄搬迁撤并,统筹解决村民生活、生态保护等问题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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